村委会直接扣留百分之二十补偿款通常缺乏法律依据,除非经村民会议民主决议且用于公益。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农户所有。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法定民主程序,不得侵害成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