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离婚后,儿媳在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主体都是子女,而非儿媳。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仅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协助角色,一旦离婚或配偶去世,这一协助义务也随之终止。只有在儿媳自愿履行且符合特定条件时,才可能获得继承权等相应权益,但这并非法定义务。
叔叔没有子女时,侄子通常不承担法定的强制赡养义务。法律规定的赡养责任主要限于直系亲属及特定条件下的兄弟姐妹之间。无子女老人的晚年保障,主要依靠配偶、孙辈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照顾者。如果缺乏上述人员,国家特困供养制度将提供兜底支持。
女儿赡养费的计算与儿子完全一致,法律上男女平等,不存在女儿比儿子少付的情况。赡养费金额主要依据老人实际需求、当地消费水平和子女经济能力综合确定。通常参考当地农村或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结合子女收入按比例分摊。女儿与儿子承担同等赡养义务,不得以性别、婚姻状况为由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