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价格的约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法律不予干涉,但零对价转让在特定情形下可能被认定为无偿转让或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嫌疑。关于转让后的法律后果,新旧股东对未缴出资部分的责任承担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转让并不能当然免除原股东的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