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常见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债权转让及重组。当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法定顺序为:先实现债权的费用,再利息,最后主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