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网友爆料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有游客“追逐孔雀,拔孔雀尾巴毛”,爆料图片中有四名游客,包括两名成年游客及两名儿童,一名男性成年游客手中持有孔雀羽毛。对此,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宣传负责人曹志杰表示,园方正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北京八达岭动物园风波不断,现又传出有游客疑似虐待孔雀,使得该园自「老虎咬死人」事件后,再次引起网路热议。网友爆料称,有游客「追逐孔雀,拔孔雀尾巴毛」。网友对此怒呛,「作为惩罚,建议把他头发拔掉一半!」
“有两名游客带着孩子,在可以零距离接触孔雀的地方,追着孔雀就跑,而且还拔它尾巴上的毛。”网友陈先生告诉记者,他4月3日带着儿子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游玩。在孔雀区他看到两名大人带着两名五六岁男童追着孔雀跑,把原本在院内踱步的孔雀逼到了护栏边上。“大人几次伸手要从孔雀身上拔毛,但是都被躲过去了。”陈先生称,看到他们手中有孔雀的羽毛。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现场图片看到,两名成人蹲着试图靠近一只孔雀,其中一名男子手中拿着孔雀羽毛。
“这样的行为真是太不文明了,本来孔雀并不怕人,我们都可以带着孩子近距离接触。这些人上来就要拔孔雀羽毛,把它们都吓跑了。而且,这样的行为还很残忍。”陈先生十分气愤,他和在场的几名家长对这两人进行了劝阻,但是他们并没有停下来。
昨天,记者来到公园内,现场工作人员称,的确出现过有游客追逐孔雀试图拔毛的不文明行为。园中孔雀可以近距离接触,喂食和照相,“如果我们发现有游客伤害动物会马上制止,园区内也竖有告示牌提醒。”
就刑法保护动物来说,我们有必要设置虐待动物罪,原因在于虐待动物与虐待人类在“虐待”的层面是一致的,对于任何一个有经验意识的物种,都是一种心灵的冲击,如果对虐待动物熟视无睹,即是说,无视这种对心灵的冲击的话,那么,我们便是默认了这种残忍是可以存在的,这样我们又何谈刑罚的宽容以及死刑的废止呢?如果要想真正获得一个文明的刑法,就必须铸造一种全面否定“残忍”的氛围与态度,不论是对人的残忍还是对动物的残忍。实际上,我们憎恨、厌恶“残忍”不是因为对象是人,而是正在于“残忍”本身。如果刑法无视这种对于动物的残忍,我们就谈不上实现刑法的真正人道,因为“人”道并非“对人”之道,而是“为人”之道,任何的残忍显然都非“人”道。
支持立法禁止公民虐待动物,不是要求公民给动物高规格和优惠的待遇,也不是要求所有公民都爱护小动物,只是要求公民能够人道地对待动物,保障动物最基本的福利权利。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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