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消协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监测期内,共收集与钟薛高相关负面信息38439条,钟薛高2019年3月网页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系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处罚引发舆情讨论,网红雪糕产品品质是否配得上这么高的价格成为网友热议的问题。
天眼查App显示,雪糕品牌“钟薛高”运营主体为钟薛高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约232.48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互联网销售;餐饮企业管理等。林盛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疑似实际控制人。融资历程显示,钟薛高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已完成多轮融资,过往投资方包括元生资本、万物资本、天图投资等。
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钟薛高曾多次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行政处罚,目前处罚总金额9000元。2019年4月,该公司因宣传某产品只选用特级红提,而产品检验报告显示该红葡萄干规格等级为散装/一级,构成虚假宣传,被罚款6000元。2019年8月,该公司因产品网页宣传“不加一滴水、纯纯牛乳香”等内容,经核实,该款冰激凌产品配料表中明确含有饮用水成分,其宣传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系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罚款3000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有关部门应当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一)虚假广告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虚假广告罪: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成立虚假广告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