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对象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该四类人员必须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时属于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申请补贴的房屋必须是危房,具体分为C级和D级危房。C级危房需要进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可以选择原址新建、异地新建或房屋置换等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者不能是城镇居民户口,房屋不能是违章建筑或达不到C、D级危房标准,不能已纳入拆迁范围,不能已享受过其他政府建房补助政策等。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扶持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第八条
补助资金集中用于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集体公租房建设等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设定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与工作预期达到的效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后送财政部复审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完成绩效目标审核后提出补助资金的分配建议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补助资金。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第六条 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重点向改造任务重、贫困程度深、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分配因素主要采用各地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地方工作绩效和相关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指标。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适当调整。第七条 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预算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分解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时将资金分配结果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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