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而且赡养义务并不具有相对性,子女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而终止履行赡养义务。
然而,若父母存在严重伤害子女身心健康的故意行为,比如虐待、遗弃子女等,达到了法律认定的严重程度,在此情况下,子女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免赡养义务。但这种减免需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并非子女可自行决定不予赡养。
总之,不能简单地因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就主张不予赡养,需根据具体情形,遵循法律规定来确定子女的赡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残疾子女如果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是可以不用赡养父母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政府寻求帮助,当地的人民政府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但是如果残疾子女有劳动能力以及有一定收入的,可以减轻赡养责任。但是,即便子女残疾,他们依然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赡养父母,只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其经济条件和残疾程度酌情调整赡养费的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