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是否判刑,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即构成交通肇事罪。例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量刑规范明确,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可在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行为人负同等责任,则需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才构成犯罪。
此外,行为人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即使仅负次要责任,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的丧葬费承担主体包括肇事方、保险公司及社会救助基金。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需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丧葬费;不足部分由肇事方承担。
肇事方未投保或无力赔偿,受害方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之后由相关部门向肇事方追偿。丧葬费标准通常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总额计算。
此外,事故存在多方责任,各方需按责任比例分担丧葬费。例如,肇事方负主要责任,受害方负次要责任,则肇事方需承担70%的丧葬费,受害方自行承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