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文物可能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是过失损毁文物,同样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此之外,损坏文物还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以及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小心弄坏文物是否犯法取决于具体情况。若损毁的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且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若只是打碎价值不高的普通文物,未达严重程度,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构成过失损毁文物罪的认定标准,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后果”一般指造成珍贵文物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