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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所谓泼天流量直播军机动态,可能构成什么罪名?

大律师网 2025-09-28    100人已阅读
导读:近期,某主播为博取流量,将军事机场内战机起降画面进行直播,持续近一小时的直播累计观看量超过2万人次,部队行动、飞机型号及军机起降时间等动态情况持续外泄,对我军事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为所谓泼天流量直播军机动态,可能构成什么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均以军事秘密为侵害对象。

  当主播故意将军事机密通过直播平台传播,且信息涉及战机性能参数、部队部署等核心内容,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境外势力通过直播画面分析出军事装备研发进度,则主播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为境外窃取军事秘密”,最高可处死刑。

  实践中,国家安全机关对涉军直播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

  直播军机动态的行为已突破行政违法范畴,可能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即使主播未与境外机构勾结,其传播内容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仍可能构成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一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犯罪的刑事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立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泄露绝密级军事秘密一项以上;

  2. 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三项以上;

  3. 泄露秘密级军事秘密四项以上;

  4. 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

  5. 泄密后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情况或不采取补救措施;

  6. 其他情节严重行为。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认定需综合考量泄密手段、后果及主体身份。

  将军事禁区坐标、部队番号等信息通过直播公开,导致境外势力锁定目标,即使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可能因“泄露军事秘密载体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被立案。

  军队文职人员或保密岗位工作者,其泄密行为将被认定为“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立案门槛显著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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