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房产证明(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
特殊情况:
投靠亲属: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
人才引进:需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
购房落户: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大中专学生迁移:需提供入学通知书、毕业证书或派遣证。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
审核通过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
原户籍地办理迁出
持准迁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持迁移证、准迁证、身份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完成落户手续,领取新户口簿。
二、不同迁移类型的特殊要求
市内迁移
流程简化:部分城市支持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无需线下提交材料。
集体户落户:无自有房产者,可落户至工作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
市外迁入
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自有房产者: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无房产者:需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并持有有效居住证或连续居住半年以上证明。
人才引进落户:
全日制大专学历(35岁以下)或本科学历(45岁以下),需1个月社保记录。
中专学历+中级职称(45岁以下),需正常缴纳社保。
投靠亲属落户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需为本市户籍,父母无刑事犯罪记录。
夫妻投靠:需结婚满2年,一方入户满2年。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16岁以上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需先明确自身迁移类型,依据类型准备适配材料,且需符合迁入地关于合法稳定住所或就业的基础条件,办理主体通常为申请人或户主,未成年子女迁移一般需随父母,特殊情况可按规定投靠祖父母。
材料准备需紧密贴合迁移事由,直系亲属投靠需提供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亲属关系证明;购房落户需不动产权属证书,有随迁人员的需补充亲属关系证明,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书面协商报告;工作调动类需调动文件、单位接收证明,迁入集体户或家庭户需分别补充对应证明材料。
流程办理需区分省内与跨省场景,省内迁移实行一站式服务,直接向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即可当场办结,无需额外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与《户口迁移证》;跨省迁移需先向迁入地申请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再凭该证明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最后返回迁入地完成登记。
2025年多地支持线上办理,通过政务APP或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部分地区提供代办及送证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