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诋毁公司名誉通常表现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其起诉需遵循以下流程:
一、固定证据
公司需收集侵权言论的载体(如社交媒体截图、聊天记录、邮件等)、传播范围证据(如阅读量、转发量)及损失证明(如客户流失数据、订单减少记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公司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若侵权行为通过互联网实施,公司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要求平台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并保留平台处理记录作为证据。
二、确定管辖法院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司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包括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若侵权行为涉及跨区域传播,公司可选择最有利于维权的管辖法院。
三、撰写起诉状并立案
起诉状需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事实与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需符合“有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等条件。法院受理后,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在法庭上举证、质证。
四、执行判决
若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侵权人履行赔偿、道歉等义务。若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如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公司还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或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报复性差评指消费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发泄私愤,故意捏造事实、夸大缺陷,对商家进行负面评价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其法律责任需根据行为情节轻重来界定。
从民事侵权层面来看
若差评内容无事实依据且损害商家名誉,商家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要求差评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销量下降导致的利润减少)及维权合理支出(如律师费、公证费)。
从行政违法层面来看
若报复性差评引发商家与消费者冲突,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条款,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刑事犯罪层面来看
若差评者以删评、改评为条件向商家索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差评行为具有商业诋毁故意,且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