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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验房时发现有人住过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25-12-01    100人已阅读
导读:购房者满心期待验收新房时,若发现房屋已被他人入住,不仅破坏入住体验,更可能涉及开发商违规交付、第三方侵权等法律问题。此类纠纷中,房屋是否通过验收、入住者身份、产权归属等关键因素直接影响维权策略。

新房验房时发现有人住过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商品房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综合验收报告后,方可交付使用。若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被交付,开发商已构成行政违法,需承担限期补验、罚款等责任。此时,他人入住行为可能因房屋状态不合法而进一步加剧侵权性质。

  从民事侵权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若购房者已取得产权证书或签订有效购房合同,他人未经允许入住构成对物权的侵害,需承担停止侵害、返还房屋、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入住者为开发商或物业安排,则需区分其是否超越授权范围:若未经购房者书面同意,开发商无权将未售房屋用于临时安置,否则构成违约与侵权竞合,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违约责任,或依据第五百八十四条要求赔偿租金损失等实际损害。

新房被他人入住如何维权?

  新房被他人非法占用时,维权可参考以下步骤和法律依据:

  1. 固定证据

  拍照/录像:记录房屋现状、占用者物品、门锁状态等。

  调取监控:联系物业或警方获取进入房屋的监控录像。

  保存缴费记录:如水电费、燃气费等,证明他人实际使用房屋。

  报警备案:第一时间拨打110,警方介入调查并制作笔录。

  2. 联系物业或开发商

  要求物业协助:若占用者为物业人员(如保洁、维修),可要求物业说明情况,追究管理责任。

  核查钥匙管理:确认钥匙是否由物业保管,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或疏于监管。

  3. 法律途径维权

  协商调解:通过物业、社区或法院调解,要求占用者搬离并赔偿损失(如案例中物业补偿5100元物业费)。

  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要求返还房屋、排除妨害。若占用者拒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究责任:若占用者恶意侵占,可主张赔偿损失;物业存在管理过失的,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4.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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