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商品房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综合验收报告后,方可交付使用。若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被交付,开发商已构成行政违法,需承担限期补验、罚款等责任。此时,他人入住行为可能因房屋状态不合法而进一步加剧侵权性质。
从民事侵权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若购房者已取得产权证书或签订有效购房合同,他人未经允许入住构成对物权的侵害,需承担停止侵害、返还房屋、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入住者为开发商或物业安排,则需区分其是否超越授权范围:若未经购房者书面同意,开发商无权将未售房屋用于临时安置,否则构成违约与侵权竞合,购房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主张违约责任,或依据第五百八十四条要求赔偿租金损失等实际损害。
新房被他人非法占用时,维权可参考以下步骤和法律依据:
1. 固定证据
拍照/录像:记录房屋现状、占用者物品、门锁状态等。
调取监控:联系物业或警方获取进入房屋的监控录像。
保存缴费记录:如水电费、燃气费等,证明他人实际使用房屋。
报警备案:第一时间拨打110,警方介入调查并制作笔录。
2. 联系物业或开发商
要求物业协助:若占用者为物业人员(如保洁、维修),可要求物业说明情况,追究管理责任。
核查钥匙管理:确认钥匙是否由物业保管,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或疏于监管。
3. 法律途径维权
协商调解:通过物业、社区或法院调解,要求占用者搬离并赔偿损失(如案例中物业补偿5100元物业费)。
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要求返还房屋、排除妨害。若占用者拒不配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究责任:若占用者恶意侵占,可主张赔偿损失;物业存在管理过失的,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4.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的,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物。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