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无论是否持有实体店经营许可证,均涉嫌违法。
若售卖者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将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若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罚金。
即使未直接售卖,仅为朋友转发烟花销售广告,若所售产品出现问题,转发者仍需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广告发布者与经营者需承担连带责任。朋友圈广告的传播范围广、隐蔽性强,一旦引发安全事故,转发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追责。
烟花销售点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有明确的法律标准,核心依据是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与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要求。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做了细化规定,结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相关安全规范,烟花销售点与10千伏及以下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米,与35千伏及以上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米,具体距离需根据高压线的电压等级、销售点的存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该距离要求的核心目的是防止烟花爆竹存储或销售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对电力设施造成破坏,进而引发更大范围的安全事故。
同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安全条件,安全距离不达标将直接导致无法取得经营许可;已取得许可后被发现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许可部门将依法撤销许可,并处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