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与抚恤金在法律上不属于遗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丧葬费用于支付遗体运输、火化、骨灰盒等安葬费用,是对家属处理丧葬事务的经济支持;抚恤金则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与经济补偿,发放对象为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及依靠死者生活的无劳动能力者。
二者均产生于死者死亡后,具有“专款专用”属性,因此不纳入遗产范畴。
分配时,丧葬费应优先冲抵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剩余部分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参照遗产原则分配。若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超出部分由亲属共同分担或协商处理。
抚恤金的分配则需综合考虑亲属与死者的关系亲疏、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经济状况及生活需求等因素。
对与死者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付出较多陪伴照顾的亲属,可酌情多分;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亲属,应优先保障其权益。
实务中,家属可通过协商签订分配协议,明确各自份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
丧葬费与抚恤金在法律上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丧葬费是单位或相关方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专项补贴,具有“专款专用”属性。
若实际支出的丧葬费低于补助标准,剩余部分可参照遗产分配原则,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合理分配;若超出,则由亲属共同分担。这一规则既保障了丧葬事务的顺利处理,也体现了对亲属经济负担的合理分担。
抚恤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与生活补助,其发放对象通常为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以及依靠死者生活的无劳动能力者。
分配时,需综合考虑亲属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分配。
实务中,亲属可通过协商签订分配协议,明确各自份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判决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
这一过程既需尊重法律规则,也需兼顾家庭伦理与亲情维系,确保分配结果既合法又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