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遭遇占道直播扰民,可依法向多个职能部门反映。
首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管)负责市容秩序管理,对擅自占用道路、影响公共空间的行为具有直接执法权。
其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处理涉及道路通行安全的问题。直播占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妨碍正常通行的,交警可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劝阻、警告或处罚。
若直播伴随持续高音量播放,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可依据治安管理规定,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行为予以处理。
在夜间时段(通常为22时至次日6时),噪声问题还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测,并督促整改。
投诉时应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直播特征等信息,便于执法部门快速核查处置。多渠道并行,能有效提升维权效率。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占道直播扰民问题,相关部门应依法分类处置。
城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确认存在擅自占道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直播、撤离设备,并视情节作出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则重点处理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如占用盲道、堵塞消防通道、引发人群围观造成拥堵等,可依法暂扣设备或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
公安机关在接到噪声扰民报警后,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以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同一地点反复出现占道直播且屡禁不止,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通过联合执法、设立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等方式形成长效治理。
平台方也负有监管责任,《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直播不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用户可同步向直播平台举报,平台应视情采取限流、暂停直播或封号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