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是提起离婚诉讼最正当的理由之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依法先行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你们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就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为了增加一次性判离的成功率,你需要尽可能提供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或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的报警记录与聊天记录、以及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等。
如果第一次起诉时,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让法官确信感情完全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灰心,在法院判决生效六个月后,你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通常会被视为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有力证明,判决离婚的概率会大大提高。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感情不合离婚当然能分到财产,但前提是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协商,可以自行约定财产怎么分,比如房子归谁、存款怎么分配等。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对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作为无过错方,你不仅可以主张在财产分割时多分,还有权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是法律对过错方的一种惩罚和对你的救济。
需要明确的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然归原所有权人所有。因此,在起诉离婚前,理清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非常关键。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