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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人砸毁家中财产 离婚返还彩礼七千

大律师网 2014-12-17    0人已阅读
导读:因夫妻关系不和,妻子竟带人砸毁家中财产。为了主张权利,丈夫要求与妻子离婚,并要求其返还部分彩礼。2004年3月份,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判决原告焦宏宇与被告袁丽娜离婚,袁丽娜返还焦宏宇彩礼7000元。
2001年5月,经人介绍,焦宏宇与袁丽娜相识。同年8月22日,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9月9日,按照当地风俗举行送花仪式时,袁丽娜向焦宏宇索要彩礼15000元。9月24日,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二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打架。2003年2月20日,袁丽娜以打工为由外出,并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同年11月9日,袁丽娜带人返回家中,将其婚前陪嫁的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物砸坏,终致使夫妻关系彻底破裂。为此,焦宏宇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袁丽娜返还婚前索要的部分彩礼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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