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结婚登记后又反悔不愿结婚应当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14-12-23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第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亲自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如已领得书,夫妻身份就从此建立。 一方在登记后即行反悔,不愿结婚。已领得结婚证书的,其结婚程序即已完毕,如要解除关系,应按离婚的


根据第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亲自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如已领得书,夫妻身份就从此建立。

一方在登记后即行反悔,不愿结婚。已领得结婚证书的,其结婚程序即已完毕,如要解除关系,应按离婚的规定办理。

另一种情形,如在区政府进行的登记,仅系男女双方预先申报结婚的日期,尚未经区政府发给结婚证书即已反悔不愿结婚,则可按取消婚约处理,由双方向登记机关声明或一方向登记机关声明后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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