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掌握婚外情证据可以获得赔偿吗

大律师网 2014-12-24    0人已阅读
导读:我们俩分居2年了,有一个4岁的儿子一直跟我生活,近期妻子提出离婚,我发现她以往的QQ签名、说说之类的有和别人谈情的话(没聊天记录,没录音)。比如: 今天想我了没有?.. 亲爱的你在哪儿?...好想你在我身边等等之类的话,

  我们俩分居2年了,有一个4岁的儿子一直跟我生活,近期妻子提出离婚,我发现她以往的QQ签名、说说之类的有和别人谈情的话(没聊天记录,没录音)。比如: 今天想我了没有?.. 亲爱的你在哪儿?...好想你在我身边等等之类的话,时间为两年前至今。而且在我和她商议离婚的过程中,她亲口承认两年来一直和别人恋爱同居,并且我录音。那这样的话可作为证据吗?

  可以作为证据,但是需要完善形式。录音应当保留原件、原件需要在庭审中出示,刻录的光盘并附上文字说明;QQ聊天记录,截图打印出来,同时还要经公证。如果不注意形式,该两份证据资料很容易就被认定为无效证据。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收集对方外遇的证据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视法官的判决而定。如有需要,可以致电济南私家侦探咨询。

  1、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你需要调查清楚对方的同居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如果是,那么对方涉嫌重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因此而离婚的,你还可以主张赔偿。

  2、如果第三者明知你妻子有配偶却仍然与你妻子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那么第三者也涉嫌重婚。

  3、如果仅仅是同居的情况,那么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据法律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主张赔偿。

  案例:我老公与我结婚才三个月就向我提出离婚,由于事出突然,我也没有答应,但他以工作忙为由就不经常回家了,我现在怀疑有第三者,但苦于没证据,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就算离婚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婚外情能偶得到赔偿吗?其实,就目前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来看,即使掌握了婚外情的直接证据,也不能必然得到法院精神赔偿的支持。为什么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诉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所以建议夫妻一方不惜一切代价获取对方婚外情的证据,甚至寻求私人侦探的帮助。还需要提醒大家的就是,即使你拿到了“捉奸在床”的证据,如果是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法院也是不会予以采信的。

  婚外情取证虽然证明另一方有不正当性行为,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那么掌握婚外情证据有什么用呢?其实还是对自己有好处的。首先,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案件。虽然只是对无过错方的照顾,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其次,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账务婚外情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当然,夫妻一方存在嫖娼、通奸、婚外性、婚外恋行为的,其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有其过错,属于过错一方。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酌情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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