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
大律师网
2014-12-24
0
人已阅读
导读: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 未到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 患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未经我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能否向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复函
大律师网
2017-05-12
澳门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大律师网
2016-12-15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大律师网
2016-08-27
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哪一个?
大律师网
2016-03-31
不是当地户口进行结婚登记的条件
大律师网
2016-03-29
军人结婚登记的步骤
大律师网
2015-01-04
涉外结婚登记的条件
大律师网
2015-01-04
如何补办结婚登记?
大律师网
2014-12-23
结婚登记的程序及申请结婚声明书
大律师网
2014-12-22
表兄妹登记结婚百天婚姻无效 “妻子”返还彩礼
大律师网
2014-12-22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辽宁曝光十大“老赖”
大律师网
2014-12-24
高校自主招生禁用联考形式 禁向中学分配名额
大律师网
2014-12-24
海关部署开展打击肉类走私专项行动
大律师网
2014-12-24
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意见发布 将健全责任追究制
大律师网
2014-12-24
凝聚法治的信仰与力量
大律师网
2014-12-24
粤两私募基金涉嫌诈骗事件追踪
大律师网
2014-12-24
太原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9个 黑恶势力常态犯罪基本绝迹
大律师网
2014-12-24
记者追问“彩票公益金”黑幕费尽周折
大律师网
2014-12-24
首页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律师博文
律师加盟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