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程序

大律师网 2014-12-24    0人已阅读
导读: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程序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面证件和证明材料:    ()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

  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程序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面证件和证明材料:

  

  ()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人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a)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b)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