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与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
导读:一、受理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职责: 1、依法办理上海居民与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的婚姻登记; 2、宣传律、倡导文明婚俗。 三、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
三、办事依据: 四、登记条件: 五、当事人应出具下列有关材料: 说明: 六、登记程序:
九、受理地点及时间: 十、投诉监督 善 意 提 醒 1、上海市婚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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