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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分为四种情况

大律师网 2015-01-04    0人已阅读
导读:第一种情况是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的管辖。《意见》第11条第1款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非文职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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