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离婚外遇证据的收集

大律师网 2015-01-04    0人已阅读
导读:《》第46条明确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婚外关系、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
    采集视听证据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法院通常不提倡此类证据,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

  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