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由谁偿还?

大律师网 2015-01-07    0人已阅读
导读: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
  (一)债务发生在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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