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夫妻离婚后突然冒出113万元债务

大律师网 2015-01-07    0人已阅读
导读:案例:一对夫妻,两人一起生活了近10年。等到两人诉讼离婚的时候,男方才提出,在夫妻两人共同经营生意期间,欠下了113万元的巨额债务。男方在诉状中提出,这113万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称,这笔债务是男方捏造的。记
     离婚时男方称欠下巨额债务     黎女士和现任丈夫,两人都属于。据了解,黎女士老家在澄迈,1999年,离异的黎女士在海口打工时,认识了现任丈夫王明亮(化名),王明亮也离过婚。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俩人很快走到了一起,开始过着同居生活。     若伪造证据,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指出,《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所欠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等。

  如果此案中王明亮这113万借款确实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收益的经营活动,那么这些欠款将构成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偿还义务。

  如果案中女方对此借款真实性有所怀疑,可以要求男方提供详细凭证,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鉴定,譬如鉴定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流量往来以及借款资金往来等。如果出现伪造证据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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