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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债权未收回 妻子追索起诉获支持

大律师网 2015-01-07    0人已阅读
导读:丈夫生前借款给他人,经多次追索,均未能将借款收回。丈夫亡故后妻子作为财产共有人和继承人,继续向债务人黄某追索借款仍遭拒绝。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向原告徐某某偿还借款10000元,并按约支
丈夫生前借款给他人,经多次追索,均未能将借款收回。丈夫亡故后妻子作为财产共有人和继承人,继续向债务人黄某追索借款仍遭拒绝。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向原告徐某某偿还借款10000元,并按约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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