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婚前赠与对方存折,婚后未支取,离婚时应当归

大律师网 2015-01-07    0人已阅读
导读:案情简介  原告刘小红与被告张广于2004 年经人介绍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在结婚前被告张广将一张5000元定期存折交给了刘小红,说是将这笔钱赠与给原告刘小红。刘小红也欣然接收。存折上存款人的姓名是张广,当时,张
(2006-04-05 来源:法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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