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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怎样分配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的出

大律师网 2015-01-07    0人已阅读
导读: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
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四) 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参考法条:《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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