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业代孕近日在澳大利亚再度引起热议。继今年8月一对澳大利亚夫妇拒绝将泰国代理孕母所生的两名婴儿中患有唐氏综合症和先天性心脏病的男婴甘米带回澳大利亚后,10月初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报道,又有一对澳大利亚夫妇因性别因素拒绝将印度代理孕母生下的两名婴儿中的1名带回国内。这一事件在澳大利亚及国际社会引起巨大争议。
因国际商业代孕所引发的层出不穷的争端与纠纷也促使澳大利亚重新审视有关商业代孕的法律。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首席法官约翰·巴斯可为此呼吁政府对国际商业代孕进行调查。他对媒体公开表态称:“国际商业代孕是人口贩运的新前线。”澳大利亚家事法委员会则建议成立一个法律改革委员会,对国际商业代孕及相关法律进行调查。
商业性代孕催生多起争端
在澳大利亚,许多无法生育的夫妇存在对代孕的需求。在该国,虽然除个别州外,非商业性代孕均是合法的,但是商业性代孕属违法行为。然而,非商业性代孕(即代理孕母出于自愿免费给有代孕需求的夫妇提供帮助,而后者只需支付医疗费用)远远无法满足人们对代孕的需求。统计数字显示,澳大利亚每年只有数十起受规管的代孕手术。因此,一些人仍然铤而走险选择商业性代孕。
澳大利亚的一些州,如新州政府曾推出法律,不仅禁止在当地找人进行商业代孕,还禁止向海外女性支付报酬的商业性代孕。前往海外代孕合法国向其代孕机构求子的新州居民,将面临最高两年有期徒刑和11万澳元罚款的严厉处罚。
即便存在锒铛入狱的风险,也无法阻止一些急迫地渴望有一男半女的澳大利亚夫妇们支付巨额的费用到海外请商业代孕帮助他们实现其组建完整家庭的梦想。截止到目前为止,因为经济等诸多原因,印度、泰国等国的代理孕母仍是澳大利亚人最愿意选择的代孕对象。据统计,印度代孕机构受理的代孕请求中,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来自澳大利亚。
随着跨国商业代孕的增多,争端和纠纷也随之而来。今年8月,甘米事件使得澳大利亚一对夫妇成为争议焦点。据悉,泰国代理孕母帕塔拉蒙去年12月收取1.6万澳元为一对澳大利亚夫妇代孕。今年她生下了一对龙凤胎,但男婴甘米患有唐氏综合征和先天性心脏病,因此委托她代孕的澳大利亚夫妇最终只带走了那名健康的女婴。
甘米事件余波未平,近日又有报道称有一对澳大利亚夫妇拒绝将2名代孕婴儿中的一名带回澳大利亚国内。他们寻找的是一位印度的代理孕母。孩子出生后,因为性别原因,他们只愿意将其中一名婴儿从印度带回国。事实上,这起事件发生的时间在两年前,比甘米事件还早, 但因为近期才被媒体曝出,又正值甘米事件引发热议之际,因此将围绕国际商业代孕的争议推上了新的高潮。
法官吁进行全国范围调查
就近期接连被曝出的两起事件,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首席法官约翰·巴斯可呼吁澳大利亚政府对国际商业代孕进行调查。
他在接受澳大利亚广播公司采访时称:“我认为这太让人难以置信了。一对澳大利亚的夫妇竟然因为性别偏见而决定选择哪个孩子或不选择哪个孩子。”巴斯可还说: “当你联想到,在有的人放弃这个孩子的时候,有更多更善良、更好的人们,他们是多么希望有个孩子,不管孩子是什么性别。当你想到这些的时候,就更会觉得这是一个悲剧。”
“我认为国际商业代孕已经成为人口贩运的新前线。而且我们有足够详实的证据及案例,能够证明跨国的商业代孕对于婴儿及代理孕母来说都缺乏足够的保护。”
澳大利亚律政部长乔治·布兰迪斯10月8日表示,他已经注意到联邦巡回法院首席法官约翰·巴斯可的呼吁,知悉了他要求在澳大利亚全国对商业代孕进行调查的建议,并会慎重考虑。
重审商业代孕相关法律
除了约翰·巴斯可要求对国际商业代孕发起调查的呼吁外,事实上近年来澳大利亚国内还多次有人呼吁重新审视有关商业代孕的法律。近日,澳大利亚家事法委员会就发布报告,呼吁成立一个法律改革委员会,对国际商业代孕及相关法律进行调查。
对此,乔治·布兰迪斯表示,家事法委员会的报告对于化解目前的乱局作用巨大,政府将考虑他们的建议。然而,在野党议员格雷汉姆·裴瑞特却对政府的“敷衍”态度不满,他敦促应该立即在全国就国际商业代孕展开调查。
“事实上,在过去五年中,有多达800名通过国际商业代孕出生的婴儿进入我国境内,这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事。”裴瑞特补充说,“据我了解,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加。这甚至在某方面看来与贩卖儿童有相似之处。因此我们急需通过调查了解更详实的数据,制定出对这些代孕婴儿、对代理孕母、对要求代孕的夫妇来说最好的政策法规。而且新的法规应该符合国家利益并在全国施行,而不是那种州、地方及联邦各层级并不能统一执行的凌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