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男子因抚养费将前妻打伤 领刑4个月

大律师网 2015-01-08    0人已阅读
导读:兴业县的陈某与前妻离婚后,因抚养费争端,将来探望儿子的前妻打伤,亲手将自己送入班房。陈某和前妻李某共同生育有一子,后因两人感情破裂,被法院判决离了婚,孩子归陈某负责抚养。今年2月10日,李某前往兴业县某镇

  兴业县的陈某与前妻离婚后,因抚养费争端,将来探望儿子的前妻打伤,亲手将自己送入班房。

  陈某和前妻李某共同生育有一子,后因两人感情破裂,被法院判决离了婚,孩子归陈某负责抚养。今年2月10日,李某前往兴业县某镇的陈某家中探望小孩,两人因小孩抚养费问题发生争吵,陈某盛怒之下对李某进行推搡、殴打,当场将李某打致轻伤。李某当即报警,公安机关当日将陈某抓捕归案。

  案发后,陈某的亲属与李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按协议赔付了38620元,以及经法院判决离婚时财产分配给李某的物资折合现金9480元,李某也谅解了陈某的行为。

  兴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陈某如实供述罪行,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对陈某进行了从轻处罚。近日,兴业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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