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大律师网 2015-01-12    0人已阅读
导读:导读: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导读: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案例咨询:

  我和妻子婚后多年没有生育,为了老有所依,就于1970年8月,从一远房亲戚家,收养了一个不满三月的男孩。我夫妻二人辛辛苦苦将他抚养成人,供他上了大学,安排了工作,并操办了婚事。可婚后,他不尽赡养义务,一年到头不见人,对我们不管不问。更让人难以容忍的是,两个月前,他竟然对外宣称和我们解除了收养关系。我夫妻二人年岁已大,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对他已失去信心,便想与他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他支付收养期间我们所支出的费用。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律师解答:

  我国《收养法》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法第二十九条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你们的养子成年后,对你们不管不问,也不支付生活费用,已经构成了遗弃。

  根据上述规定,你夫妻二人可以与养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同时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协议不成,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除与他的收养关系,同时要求他支付收养期间所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相关费用。

  知识延伸:

  申请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成子女登记办法》

  二、申请资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5、婚姻状况证明。

  三、办理程序:

  填表申请→递交证件证明→收回《收养登记证》→审查审批→颁发《解除收养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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