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贷款购房的“杠杆作用”

大律师网 2015-01-16    0人已阅读
导读:在现代社会,经济头脑比较敏锐的购房者即便有足够的资金,也会选择贷款购房的方式,这样可以把剩余的自有资金投向收益更高的领域,像证券、期货、外汇、经营等等方面,这在深圳、广州、上海等投资意识比较强的城市是非

  在现代社会,经济头脑比较敏锐的购房者即便有足够的资金,也会选择贷款购房的方式,这样可以把剩余的自有资金投向收益更高的领域,像证券、期货、外汇、经营等等方面,这在深圳、广州、上海等投资意识比较强的城市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对普通购房者而言,即使不另外投资,但如果有未到期的存款、国债等等,也不要盲目变现购房,应该先权衡得失,也许贷款是更合算的选择。此外,如果从购房投资角度考虑,贷款更是很重要的一种投资工具,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为“杠杆作用”。

  现在就为大家举例说明:

  某人购入单价5000元/平方米共100平方米的住房,拟在投资收益率达到30%时出售。如果购房总价50万元均用其自有资金支付,那么要达到升值30%则需要该住房出售单价达到6500元,从近年来的经济环境看,其中的难度相当大。但是,如果该人将50万元自有资金作为50%首付款购买两套住房,不足部分以贷款50万元补足,那么这两套住房只要单价上升15%,达到5750元,则两套住房总价为(5750×100×2)115万元,归还50万元贷款后净得65万元,和前付50万元自有资金相比,投资收益率已达到30%。事实上单价从5000元上升为5750元可比上升为6500元容易得多,也快得多。

  以上没有考虑贷款利息和费用,但是即便考虑贷款的资金成本,借助贷款也是事半功倍的投资捷径,这就是所谓的“杠杆作用”,借助贷款的比例越高,杠杆作用越明显,大家可以算一算。当然,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如果房价下跌,杠杆作用同样生效,损失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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