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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说法:未签合同遭辞退 如何索赔

大律师网 2015-01-21    0人已阅读
导读:【网友咨询】我在今年2014.4.30日在一家公司填写的入职申请表,从2014.5.4日正式上班,上班后到现在公司一直也没有给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三月后给上保险,到现在也没有给上,现在公司想辞退我,公司应该赔偿我什么钱?

  【网友咨询】我在今年2014.4.30日在一家公司填写的入职申请表,从2014.5.4日正式上班,上班后到现在公司一直也没有给签订劳动合同,承诺三月后给上保险,到现在也没有给上,现在公司想辞退我,公司应该赔偿我什么钱?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13910051865)解答】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一般发生争议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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