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盼来了休假日,单位却安排“必须加班”,结果,班是加了,加班费却想也别想;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临退休了却得自己交 1万元的养老保险金,否则退休金就别指望发到手中;本是建厂元老,结果退休后住院看病的医疗费却分文不能报销,一句单位不景气,医疗费就是花多少也甭想报了;普通人找工作难,得到一份工作,如获至宝,单位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敢与单位“讨价还价”,生怕单位让“另谋高就”;而高级工程师、有文凭有学历的人才,在大同就业也同样不争取自己的权益。
就以上这些大同人眼里司空见惯的现象,到底是劳动者自己委曲求全,助长了用人单位的霸气,还是我市职能部门的尴尬与无奈呢?
加班费,一个奢侈的话题
对于一般单位每逢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都会放假,但有些单位却越是节假日,他们反而越忙。我市某超市的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工作忙、加班他吹了好几个女朋友,他们单位越是节假日越忙,上货、撤货、点库几乎全利用晚上时间,有时一忙就到了晚上 11点。但单位所有的人都没有要求过加班费,只是工作做好了,领导一高兴多给发点奖金。这样人们心理也平衡了,也就不在乎加班费了。
1月1日,记者随机采访了我市20多家单位,其中有酒店、医院、厂矿等,个体私企自不用说,当记者问一家大型商场的保安有没有加班费时,他甚至用揶揄的口气说:“加班费?省省吧,少克扣点工资就算对得起你了。劳动法?不提也罢,我要是与商场领导要加班费,说是劳动法规定的,明天在这里站岗的肯定不是我。”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一位刘姓司法工作者,他说按照《劳动法》第 44条第3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工资报酬。 ”也就是说,节假日领取加班工资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
但这样法定的权利为什么在我市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呢?而面对节日继续工作却无法领到加班工资的现实,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表示沉默呢?原因很简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法律意识不强,另外,就业难也弱化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农民工,劳动者心中的痛
矿区某采石厂因停工一段时间,拖欠 80多名职工的38天的工资不给,一部分工人向记者反映了该事,他们说自己没与矿山签过什么劳动合同,恐怕这个工资要不回来了。采访中,记者得知,不但矿山拖欠他们的工资不给,工人许多的切身利益都难以保障,例如在尘土飞扬的工作区,工人们没有戴防尘面罩,高山上作业没有很好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工地上的一位农民工告诉记者,他来该矿山工作近两年了,天天都在粉尘弥漫的环境中工作,即使戴上防尘面罩粉尘也能进入口腔与鼻腔。他的肺本来就不好,现在已经患上了严重的呼吸道疾病,尤其进入冬季咳嗽得更厉害了。像他是比较严重的,而和他一起来的许多工友也有类似的情况,有的气管渐渐不好了,有的肺也有了毛病。“但采石厂的负责人从来没管过我们,如果咳嗽得实在受不了了,就自己买点消炎药吃吃。”工人们说。
说到劳动法及维权,他们大都表示不知道,一位工人说:“有时请两天假,工头还非常不高兴,更别提向矿上要求什么劳动保护法。”工人们絮絮叨叨地说着,他们的身上满是尘粉,头上脸上都一个色——灰,但所有工人的眼睛都因尘粉的入侵,而变得发红。他们眼巴巴地瞅着记者,眼神中充满着一种渴望与无奈。然而,他们倾诉了大半天,最后却告诉记者不要写在报上。看到记者仍在记,工人们竟然急了,一位年近 60岁的老乡说:“甭写了,现在矿山已经开工,我们还想要个饭碗呢,你写了不打紧,我们所有工人的饭碗可就打了。”
就矿山拖欠职工工资一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科科长石荣瑞告诉记者,现在认定劳动关系并不只凭劳动合同,有工资条或工卡、饭票等任何一种与单位有关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与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这些工人们完全可以到劳动局反映此事。但他们不来反映,劳动部门也没法直接插手管。造成目前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廉价劳动力太多,工人们自己的法治观念淡薄,维权意识不强。
石科长说,日前他们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范围和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修理、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看他们使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涉及到工资支付、签订劳动合同及工作时间和执行休息休假、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特困企业职工,我们的权益谁维护
市xx 公司因是特困企业,拖欠职工七年的养老保险金,如今到了退休年龄的职 工,想要正常退休,就得自己为企业垫付近 1万元的养老保险金。49岁的王女士提起这件事就头痛,她说:“我在xx公司工作了大半辈子,总共也没有挣到1万元钱。1998年下岗后,因为年龄大,一直找不到工作,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几乎停留在温饱线上。本想再过1年退休后可以拿到退休金,却遇到了让自己交养老保险一事,如果不交,明年的退休就不能办,也甭想领退休金。”
该公司一位刘姓退休老工人向记者反映,他在xx公司工作了一辈子,当年献车献马,成立了“七一社”,如今他已经 70多岁了,按照国家规定应该给退休老工人办理医疗保险,可是,单位却一直没有给他们办理。自从去年他患了心肌梗死后,接二连三花掉五六千元钱。可单位既没钱给报销,也不给办医疗保险,他感到非常困惑。
就以上两件涉及到xx公司的事,记者采访了该公司工会一位姓殷的主席,他说,五公司现在是特困企业,全公司 1千多名职工,有七八百人在家中坐着,资也开不了,更别提给职工交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事儿了。因为拖欠保险公司养老保险金,到了退休年龄的职工,想退休就得自己补交欠保险公司的钱。否则单位给交不起,职工只能面临不能退休。
提到退休工人的医疗费及医疗保险问题,殷主席也同样表示无奈,他说,现在单位的退休老工人每月平均退休金也就是 460元左右,可以说是山西省内的最低生活水平,一旦得了大病,生活会更加困难。而且据他了解,全厂300多名退休工人,几乎人人手里都有一定金额的医药费,但企业太困难了,实在无能为力。“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此事,为工人们想想办法。”殷主席说。
采访中,以上问题,在我市多家单位中都存在,一些濒临倒闭或者不景气的单位,职工基本上都面临这种情况,他们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作为劳动者他们的合法权益却根本得不到保障。
社会保险,想说爱你不容易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交纳五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而且,这五项保险是国家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但记者随机调查了我市 30多家单位,竟然只有三家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一家办理了三项保险。其中,只有一家私企正准备为职工筹办养老保险,但却遭到了职工们的强烈反对。
采访中,这家私企的员工几乎一致认为,每个月要扣 30多元钱,自己在私企打工,说不定啥时候就被炒了,以后这个钱能不能归到自己的名下很难说。也有一些年轻人表示,他们现在本来挣得就不多,不够花,根本不去想什么养老问题,以后会是什么样,谁也不知道。
而大部分人都还是希望单位给他们交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某广告公司的一位大学生非常遗憾地对记者说,他曾在北京工作过一段时间,北京哪怕是非常小的个体企业也都必须为员工交纳各项保险,但是回到大同却发现,从员工自己到老板都没有这种意识。别人都不要求,自己要求仿佛就成了另类,再说大同就业比较难,而且大同与北京有不同的风格,大同的老板相对更人性化、情感化一些。但在北京,不论是员工还是老板大家都是斤斤计较,互相用法律约束着。“所以我觉得,还是大同的整体环境让人们没法去主张自己的一些权利。”这位大学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其实,几乎所有的人都希望大同也能早日实现全民入保,“主要是不规范,如果像北京一样,走到哪家都得入保险,那么,也不用担心保险落空了。最主要还得有关部门立法强制执行。否则让企业自己拿出钱来给职工交养老、医疗保险,那是不可能的事。”市民们都这样希望着。
就以上之事,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白生云告诉记者,首先是劳动者个人的维权意识不强;还有就是企业不愿意出钱。好一点的单位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些,但对于经济薄弱的单位,他们也没有强制执行的能力,而且涉及到企业生存下去的宽松环境等问题。另外,还需要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有一定的难度。
“目前面临最大的困难就是征缴难,欠费大户有民营企业,尤其一些煤炭企业,有的欠缴养老保险金已达千万元以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却没有一点办法。”白科长说。
编后语
相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就更不受人们关注。劳动者不要求,企业当然难得逃脱,尤其工伤保险全由企业承担。
从以上采访总结,也就是用人单位使用一个劳动者,除了支付工人约定的工资以外,还应当再支付职工工资的 30%左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费用。也就是使用一个劳动者,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