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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取消“农转非”指标 常住满一年可就地入户

大律师网 2015-01-21    0人已阅读
导读:(消息来源:南方网)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5月10日)获悉,广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简称《纲要》)和《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从2004年起,全省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将入户审

(消息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5月10日)获悉,广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简称《纲要》)和《关于推进城镇化的若干政策意见》,从2004年起,全省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将入户审批制度改为核准制度。

从2004年起,全省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将入户审批制度改为核准制度,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对符合准入条件人员,户籍管理部门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条件成熟时,全省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类型的划分,统一称为居民户口,对在广东省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且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公民,一律在其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

凡到城镇就业具有一定学历、专业技术职称、高级以上职业技术资格并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广东省购买商品房、投资兴办事业和捐办公益事业人,准许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入户。

(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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