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的关系2006-1-24 1、连续工龄是指干部、工人和职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 2、凡属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畴的具有国家干部身份和全民固定工身份的人员,在其所属机关社保机构规定的参保时间后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其参保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其余身份人员原则上按实际缴费年限确定其连续工龄,不视同缴费年限。 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单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原在其他社会保险机构历年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必须转入机关社保公司,并按规定继续缴费,其前后缴费年限可一并计算 Copyright ? 2006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ITSUN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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