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实习期间受工伤 公司学校均赔偿

大律师网 2015-01-21    0人已阅读
导读:实习期间受工伤 公司学校均赔偿  案例介绍: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实习生工伤赔偿案,实习单位和学校分别赔偿原告袁某各项损失25000元。  法院查明,袁某是株洲某职业学校的学生。2007年12月

  实习期间受工伤 公司学校均赔偿

  案例介绍: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实习生工伤赔偿案,实习单位和学校分别赔偿原告袁某各项损失25000元。

 法院查明,袁某是株洲某职业学校的学生。2007年12月,袁某由株洲某职业学校分配至中山港渊公司实习。今年1月,在实习过程中,在疏于管理和缺乏必要培训的前提下,公司安排袁某上机床操作,导致袁某右手食指前段压成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对袁某的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为此,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学校及实习单位赔偿其医药费等损失。对此,校方及实习单位均认为,他们尽到了相应的义务,袁某自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上述协议。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