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做好信访和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直接听取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及时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做好信访和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直接听取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及时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特制定《天津市总工会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 一、市总工会主席信访接待日为每周一次,接待时间为每周一上午,地点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接待大厅。 二、热情接待来访职工,倾听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际问题。 三、市总工会主席接待来访职工,坚持及时、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凡属能够解决的信访事项,要尽快予以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 四、市总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主席信访接待工作,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尽心尽力帮助解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00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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