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用人单位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大律师网 2015-01-22    0人已阅读
导读:【分析解答】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三条; 【实用贴士】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签订单独试用期合同的情形不用担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该试用期满后,就视为双方已经履行完毕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应该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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