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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休假待遇

大律师网 2015-01-22    0人已阅读
导读:一是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二是女职工怀孕8周(含8周)以下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含16周)以下中止妊娠的

一是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二是女职工怀孕8周(含8周)以下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含16周)以下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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