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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自开公司拷贝老东家网站被判侵权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李某大本来是东莞一家净化用品公司的员工,最近他离职后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为了利用原来公司的名气赚钱,竟然把老东家的网站全盘拷贝下来为己所用。该净化用品公司将李某大告上法院并索赔40万元。近日,东莞中院审理

【李某大本来是东莞一家净化用品公司的员工,最近他离职后自己开了一家公司,为了利用原来公司的名气赚钱,竟然把老东家的网站全盘拷贝下来为己所用。该净化用品公司将李某大告上法院并索赔40万元。近日,东莞中院审理认为李某大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和进行不正当竞争,判其赔偿老东家30万元。】

公司网站遭侵权索赔40万

2008年1月3日,中港公司与东莞朝阳信息网络公司签订网站合同,先后支付了2300多元订购了企业邮箱和进行网站升级改版。

随后,中港公司发现,一家名叫东莞无极公司的网站除了企业字号、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外,其他内容与自己的网站完全相同。此外,该公司投资者李某大、王某丽以前都是自己的员工,而无极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中港公司相同。中港公司称,无极公司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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