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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日安排员工加班的 不可以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劳动法》第44条对安排劳动者加班后的工资报酬问题规定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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