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保饭碗加班者“谈薪色变”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劳动者都知道春节加班有加班费,但有些人明明知道却不敢要,更 有甚者“谈薪色变”。近日,记者就有关加班费的问题对银川市节假日期间照常营业的服务业、餐饮业、公共事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劳动者进行

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劳动者都知道春节加班有加班费,但有些人明明知道却不敢要,更 有甚者“谈薪色变”。

近日,记者就有关加班费的问题对银川市节假日期间照常营业的服务业、餐饮业、公共事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劳动者进行了采访,发现很多加班者没有得到加班费。

在银川市一家中型餐厅打工的徐女士,春节期间连续加班两天。问到加班费,她说,知道有这回事,但是从来没领过。平日她的工作时间也经常超过8个小时,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加班费。记者问她为何不去找老板争取,她说:“能够有份工作就不错了,哪敢奢求加班费。”得知记者的采访目的后,她再三请求记者不要说出她的姓名和工作地点。

据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个体私营者不付加班费的情况多一些,国有企业则相对较少。外地来银川的打工人员、临时工得不到加班费的情况十分普遍。由于很多劳动者对《劳动法》一知半解,从而使自己的利益轻易受损。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张斌告诉记者,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工作、生产、经营等需要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般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许多劳动者虽然拿不到加班费却不敢声张。由于现在劳动力市场依然呈现供大于求的状况,不少人认为能保住饭碗就不错了,只顾埋头苦干,不敢再向老板提出“无理”要求。

对此,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劳动者: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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