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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维权小心踏进雷区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年休假维权小心踏进雷区!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相隔仅6天,如何将带薪年休假和节假日结合成为劳动者的热门话题。劳动者在维护年休假休息权益或补偿权益时应详细了解法律规定,避免踏进雷区。雷区1跳槽到新单位休假工
年休假维权小心踏进雷区!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相隔仅6天,如何将带薪年休假和节假日结合成为劳动者的热门话题。劳动者在维护年休假休息权益或补偿权益时应详细了解法律规定,避免踏进雷区。   雷区1   跳槽到新单位   休假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王先生在一家餐饮公司工作了1年零9个月后,跳槽到某酒店,19天后向酒店申请要求休年休假。但他被告知,只有在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才能休年休假。   法官释法 新旧单位连续计算工作时间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无论是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还是在不同单位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的都可以休年休假,不会因为跳槽换单位重新计算连续工作满1年的期间。进新单位工作当年就想休年休假的,只要他满足累计工作时间和进新单位的时间就可以。   员工在原单位当年已经休过或部分休年休假,到了新单位后,仍可按规定再休年休假。不过,当年在新单位年休假的天数需要按规定折算后确定。折算的方法是在新单位当年年休假的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雷区2   未在当年主动申请休假   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小李在某个体餐馆连续工作满2年,向老板提出休5天的年休假,但老板说经营正值旺季,要求小李继续工作并答应给加班工资。但其后老板并未兑现诺言。小李要求老板支付带薪年休假期间3倍的工资。但老板反称小李没有提出休年休假,所以无权要求补偿。   法官释法 放弃休年假须员工书面提出   休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劳动者未主动申请,并不能视为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方可视为自行放弃,但单位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法官提示,如果老板不批准休年休假,或劳动者未提出申请而丧失休假或补偿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向劳动仲裁及法院提出申诉或起诉。   雷区3   员工主动解除合同   单位不用支付未休假报酬   2009年7月,小陈因其所在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而向单位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该单位为其结算未休足年休假的劳动报酬,但用人单位认为是小陈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同意支付小陈未休年休假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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