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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加班 不是所有人都能拿“3倍工资”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国庆长假,有些劳动者由于工作需要仍然坚守在岗位上,那么这些劳动者在3天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都能主张日工资标准3倍的加班费?昨日,记者从襄阳市人社局获悉,如果劳动者采取的是“不定时工作制&rdquo

  国庆长假,有些劳动者由于工作需要仍然坚守在岗位上,那么这些劳动者在3天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都能主张日工资标准3倍的加班费?昨日,记者从襄阳市人社局获悉,如果劳动者采取的是“不定时工作制”,那么就很难拿到3倍的加班费。

  我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包括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需要劳动者机动作业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其涉及的岗位包括外勤、推销、长途运输员、出租车司机等。在襄阳,企业采取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人社部门的审批。

  根据工资支付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普通用人单位加班工资的计算办法。目前,湖北省也没有另行出台不定时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特别说明,因此我市的不定时劳动者要求拿3倍的国庆加班费缺乏依据。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要保证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原则上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对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以获得加班费。今年国庆长假中的10月1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这3天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3倍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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