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本报刊登《春节加班费20元/天 医院称资金紧张》一文,引起社会关注。随即,记者采访了仁寿县财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他们对此事有何说法,事态进展如何?
“医疗机构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靠财政差额补助,至于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福利则要与医院医疗收入挂钩,财政没有专门拨付加班工资的做法。至于职工具体能领多少加班工资,医院内部有自身的分配制度、考核制度,医院根据这些制度给职工发放。” 对于医院给春节加班职工每天发放20元加班费,仁寿县财政局社保股一工作人员表示,加班工资要根据医院的医疗收入多少等来决定。
“仁寿县很多医院都在负债经营,从道理上来说,医务人员要求的春节加班支付三倍工资合情合理,但由于财力有限,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发多少发多少。这事不能强行规定医院发放加班工资。”仁寿县卫生局局长李书铭表示,由于仁寿县人均医疗资源占有率非常低,现在医院加班现象十分普遍,医生们周六周日都很少休息,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标准来支付加班工资难度非常大。
“试想,发不出加班工资,职工就不加班,不加班病人就得不到及时的就医,可能就会引起很多社会矛盾。” 李书铭说,“我们只能要求医院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发多少就发多少,没能力发放的医院,要向职工解释清楚,希望职工们更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