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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休制员工的国庆加班费如何计算

大律师网 2015-01-26    0人已阅读
导读:1)某一个采用轮休制工作的员工,10月1日上班12小时,2日休息,3日上班12小时,按国家规定:1、3日的各12小时工作时间按300%计算加班费,2日原来轮到他休息,现在又逢到国定假日,要不要再补他一天调休?2)接上案例,
1)某一个采用轮休制工作的员工,10月1日上班12小时,2日休息,3日上班12小时,按国家规定:1、3日的各12小时工作时间按300%计算加班费,2日原来轮到他休息,现在又逢到国定假日,要不要再补他一天调休?2)接上案例,如果2日补给他一天调休,现因单位人手少,无法安排调休,如果这一天按加班费结算,到底应该按日工资的100%、200%,还是按300%计算? 应该补休.如果2日加班应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应该按照300%计算应该补休一天;300%的标准发放工资。300%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该员工2号没有上班,不应调休和支持加班费300%的标准发放工资。300%的标准发放工资。应按300%的标准发放工资。补休一天;300%的标准发放工资。应该补休.如果2日加班应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应该补休.如果2日加班应该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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